原标题:毕业生见习补贴 每月1800元
本报讯(记者 吴笛)10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职业见习的厦门生源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每日60元,每月可达1800元。
我市职业见习的厦门生源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伴随最低工资提高而提高。2010年3月1日起,见习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日45元,每月1350元;2011年7月起提高为每日55元,每月1650元。现在,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为每日60元,其中,财政拨付的各类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日48元。补贴按每月30日计发。
对于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由职业见习职位提供单位应先行垫付。不按规定先行垫付或冒领的,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取消单位参与职业见习活动及办理申报接收毕业生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