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犯糯康不认罪
昨日上午9点多,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糯康走在前面,神情较为放松,精神状态良好。
法庭分设了拉祜语和傣语翻译,承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翻译的任务。庭审现场,面对法庭讯问“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时,糯康回答“我没有跟他们去,是由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当公诉方讯问“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案件”时,糯康回答“没有”,并称“案件是泰国人干的,我事后看电视才知道情况”,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而据前往庭审现场采访的《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他曾在几天前采访过糯康本人,糯康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对残忍杀害中国船员的行为表示道歉。
刘跃进解释说,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被告人在法庭上是否翻供,目前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实,定案、定罪没有问题。在预审过程中,被告人的口供多多少少有些反复,特别是糯康。即便糯康在法庭庭审过程中翻供,也改变不了犯罪事实,因为犯罪的证据是确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