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能公开
大学生写信“求公开”
陕西财政厅“神回复”
9月20日14时许,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文件就其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复函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刘艳峰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此,刘艳峰显得很平静,表示这一结果早在意料之中,但认为陕西省财政厅所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刘艳峰认为,官员工资收入取之于民,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刘艳峰表示,他将咨询律师,并参考网友的意见后,再作进一步跟进。
8月26日,在致36人死亡的延安车祸事故现场,杨达才面带笑容的照片被曝光,随后,杨达才因频繁佩戴奢侈品手表被网民持续关注,所以网友送他“表哥”称号。其所戴的手镯、皮带和所穿西装也相继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
9月1日,刘艳峰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个人2011年度工资。综合消息
不是国家机密应公开
申请人可提行政诉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首先,杨达才的个人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其次,政府应该公开杨达才的工资,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吕艳滨说,一个信息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就看它是否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例外或者说不公开信息的范围,对于不公开的范围,一般的理解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等。
“公务员的工资拿的是纳税人的钱,简单地归为个人隐私是不妥当的。”吕艳滨认为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有问题的,“具体到杨达才的工资是否要公开,作为公职人员没必要把他的工资作为秘密来保护,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很牵强,它在偷换一些概念。”
吕艳滨说,如果陕西省财政厅坚持不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收入,刘艳峰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