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被告指证糯康系主谋


9月20日,糯康等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新华社发
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即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故意杀人、绑架、劫持船只,被告人扎拖波劫持船只一案,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始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中,被告人糯康系缅甸国籍,桑康·乍萨系泰国国籍。
缅甸毒枭糯康当庭翻供,否认所有指控。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表示,不管被告人在法庭上是否翻供,目前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实,定案、定罪没有问题。案件预计审理3天。庭审预计持续3天,法院将择日宣判。
指控
糯康策划实施湄公河惨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散布岛”一带的糯康犯罪集团,为报复中国船只被缅甸军队征用清剿该组织,同时为获取泰国不法军人的支持,被告人糯康先后与被告人桑康·乍萨、依莱及涉嫌参与本案的翁蔑、弄罗(2人均另案处理)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船员。按照糯康的安排,依莱在湄公河沿岸布置眼线、选定停船杀人地点,并和弄罗与泰国不法军人具体策划栽赃查船等事宜。在糯康的指挥下,翁蔑带领温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均另案处理)于2011年10月5日早,持枪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捆绑控制了船员,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放置在船上。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接到翁蔑通知后亦参与武装劫船,并将船只劫至泰国清莱府清盛县央区清盛一湄赛路1组湄公河岸边一鸡舍果树处停靠。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在船上向中国船员开枪后驾乘快艇逃离。后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尔后登船继续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经现场勘查,在两艘船只上查获91.96万粒、共计84516.01克甲基苯丙胺。被害的13名中国船员尸体经鉴定,均系枪弹伤致死。
糯康犯罪集团劫掠中国货船
糯康犯罪集团长期在湄公河流域非法拦截、检查往来船只、强取财物。2011年4月2日,被告人桑康·乍萨与涉嫌参与本案的翁蔑(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等人,将中国货船“渝西3号”船长冉某某及老挝客船“金木棉3号”船长罗某某劫持为人质。2011年4月3日,糯康犯罪集团成员又劫持中国货船“正鑫1号”、“中油1号”、“渝西3号”,将15名中国船员扣押为人质。后“正鑫1号”货船出资人被迫交付赎金2500万泰铢,罗某某、冉某某、“正鑫1号”船长获释。3艘中国货船及船员被缅甸政府解救。
意义
案件开审 彰显中国司法主权
涉嫌策划制造湄公河惨案的糯康等6名被告人,于20日在昆明接受中国法律的公开审判。“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主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国际司法合作,严惩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表示,“中国有决心也有能力保护本国在海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直击
主犯糯康庭审现场不认罪
上午9时多,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糯康走在前面,神情较为放松,精神状态良好。
法庭分设了拉祜语和傣语翻译,承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翻译的任务。庭审现场,面对法庭讯问“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时,糯康回答“我没有跟他们去,是由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当公诉方讯问“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案件”时,糯康回答“没有”,并称“案件是泰国人干的,我事后看电视才知道情况”,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
5名被告供述:糯康策划实施惨案
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面对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的指控,闪烁其词,不予正面应答。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庭审第一天,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分别接受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提问,也接受了各自辩护律师的提问。法庭为被告人配备了翻译人员。
分析
证据确凿 翻供改变不了犯罪事实
据前往庭审现场采访的记者表示,糯康曾在看守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说:“我做的事大错特错,对不起13名中国船员,希望中国政府和中国法律能对我从轻处理。我向13名船员家属道歉。”
对于糯康的翻供行为,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解释说,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被告人在法庭上是否翻供,目前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实,定案、定罪没有问题。在预审过程中,被告人的口供多多少少有些反复,特别是糯康。即便糯康在法庭庭审过程中翻供,也改变不了犯罪事实,因为犯罪的证据是确凿的。
解读
首要分子或面临死刑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说,对糯康等人将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判,之所以指定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很可能是因为地域原因,相对审理起来比较方便。因为只要是在中国的管辖范围内,指定哪个法院审理都由我国方面来决定。许兰亭说,一旦对糯康等人宣判,他们应该会在中国境内服刑。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的最高刑是死刑;劫持船只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触犯多个罪名的,实施数罪并罚。 也就是说,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糯康极有可能面临死刑。
链接
受害者家属
要求判糯康死刑
9月19日,多名受害者家属均在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里提出了两个要求:索赔数百万,请求判糯康等6名被告人死刑。
“华平号”轮机长、受害人邱家海的妻子田善莲及其儿子邱健提出诉讼请求:依法追究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要求对被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求赔偿丧葬费、扶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457140元。和田善莲母子一样,另外17户43名受害人家属,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每户平均索赔损失数百万,共计索赔数千万。他们都强烈要求判处糯康死刑立即执行。
本组文/图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新生活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