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内无偿献血可在当地报销
献血容易报销不再难
本报讯 (记者 秦洋)记者9月20日从省红十字会获悉: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已联合下发 《关于在省内开展无偿献血异地用血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了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标准,而且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省内就医用血,可直接在用血地血站报销。
据了解,以前,无偿献血者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必须回献血地才能报销,而且各地的报销标准不统一,这给很多异地就医的患者在报销用血费用时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此次,我省启动异地报销制度后,报销程序更加简化,无偿献血者只需向用血地血站提交山西省无偿献血异地用血报销信息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即可完成报销,此举有效缓解了“献血容易报销难”的问题。
为鼓励更多的无偿献血者参与到无偿献血、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等人道公益事业中来,此次我省还统一了无偿献血用血返还标准,并适当放宽返还标准。通知规定,献全血的无偿献血者献血量达到800毫升,本人使用全血时,可不限时不限量免费用血;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使用全血时,可不限时等量免费用血。对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也给予用血方便,捐献者和他们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到不限时免费使用800毫升全血,在用血地直接报销后,只需通知省红十字会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