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访”化解矛盾在基层
何赟 罗建华
本报讯(记者何赟 通讯员罗建华)云南省弥勒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积极推行“三访”制度,深入村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专人接访”,提供进门专人接待,出门专人相送,事后专人答复的便民、利民服务。坚持“联合走访”,对于属检察院管辖的,与该院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共同推进解决;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则由检察室会同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引导工作。坚持“事后回访”,对基层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的问题,逐件做好工作记录,并在事后进行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