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服刑人员“讨”回5000元钱
陈志辉贾国虎 贾玎玎
“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讨回这5000元钱,了结了我的一桩心事。我一定在这里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周某在接过山西省襄汾县检察院为他追缴的5000元现金后,激动得热泪盈眶。这是发生在山西省曲沃监狱里的一个场景,周某是这里的一名服刑人员。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周某在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羁押期间,看守所民警杨某以照顾其生活为由索要钱财。起初周某不答应,杨某便百般刁难。迫于无奈,周某不得不答应杨某的要求,用杨某的手机给侄子打电话,要他往杨某的银行卡上打了5000元钱。事后,杨某并没有将这笔钱交给周某用于花销,而是据为己有。
之后,周某转到曲沃监狱服刑。但和杨某之间的这段过节,周某一直记在心里,委托其侄子多次向杨某要回这笔钱,但杨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周某为此情绪低落,不服从监狱管理,抗拒改造,甚至一度绝食。监狱管教人员找他谈话时,周某便将事情的详细经过和盘托出。
这件事情受到临汾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专门指定襄汾县检察院办理此事。襄汾县检察院立即组成以副检察长孙兆华为组长的工作组,深入到曲沃监狱和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这是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并依法立案侦查。经过办案人员的努力,杨某最终主动退赃。
“有形的高墙电网不应阻隔无形的权利,监狱不应成为法治的禁区。”孙兆华说,“服刑人员虽然身陷囹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他们其他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绝不能只是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