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本检察是强化人权意识的要求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顾玉梅

强化“五个意识”,首先就是要强化人权意识。日前,湖北提出了“人本检察”的要求,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多年来也在打造“人本青检”品牌,其核心内容就是在检察工作中落实人权保障。
一、人本检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特征。
二、人本检察以执法为民为价值追求。青山区检察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加大惩治犯罪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生产秩序,实现执法护民、执法利民、执法惠民的目的。
三、人本检察以被追诉人权利保障为重心。在职务犯罪侦查环节,通过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法,严防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侦查监督和公诉环节,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在审判监督环节,既加强对重罪轻判的监督,又加强对轻罪重判的监督;在刑罚执行监督环节,依法对该释放未释放、该减刑未减刑等违法现象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通过强化人权保障观念,辅以文明、理性的司法人文关怀,促进被追诉人反思、悔过、自新,达到救济人心、恢复人性的目的。
四、人本检察倡导人性化司法。立足人本检察的功能作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等机制措施,充分体现诉讼人道、人本、人伦、人性的法律观和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