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应加强信息网络产业立法工作
本报讯 记者朱磊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发言中强调,要不断加强信息网络产业的立法工作。
“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陈冀平说,信息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单纯靠事前监管已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应该既注重完善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也注重完善服务方面的立法。目前我国信息网络管理部门之间协同机制和监管合力仍需加强;有关部门管理职能交叉问题仍比较突出;有关信息网络法律制度不健全,对政府在信息网络相关方面的管理授权还不够。与此同时,信息网络服务方面的法规所设定的监管方式主要局限于许可审批,涉及信息网络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服务质量监督方面的规定还存在缺失。在改进对信息网络的服务管理,促进信息网络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仍有完善的空间,促进信息网络产业的立法工作还要不断加强。要探索按照“把网络社会当现实社会、把网站当社区、把网民当居民”的服务管理观念,进一步完善网络信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陈冀平谈到,要根据信息网络的特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发挥技术手段的防范作用。要依法加强对社交网站和实时通讯工具的管理,有针对性地推行网络实名制,使实名制成为善良人的保护屏障,成为利用“虚拟世界”进行侵权甚至犯罪者的有力忌器。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下功夫,加强网络技术手段和管理力量建设,完善网上有害信息监测和查处机制,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切实提高对网上煽动策划指挥、网下串联行动事件的处置能力。
在谈到如何加大正面宣传引导时,陈冀平表示,要巩固、扩大网络主流舆论,加强主流文化传播。“要建立我们自己的高素质网评队伍,利用这些人才,创建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要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做文章,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网民的质疑。要依法加强对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最大限度挤压谣言传播的空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有效抵制敌对势力的网上渗透,牢牢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陈冀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