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监管尚存立法空白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万静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坦承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监管,在立法上尚有空白。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关于涉外组织的登记管理问题,李立国并未回避。他认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民政部总体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国内的合作和活动是敞开大门的。但是其中也确有一些别有用心的非政府组织从事了与我国法律不相符的活动,加强和改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国内活动的登记管理,势在必行。按照现行法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只有基金会条例做了规定,社团条例尚无这方面规定。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有的地方政府制定了备案管理的规定,施行效果比较好。但是,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国在立法上尚有空白。修订社会组织三个登记管理条例,将有针对性地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国内代表机构和在国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监督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