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巴司机操作不当判刑5年
深圳罗湖车站大巴撞人5死5伤案一审宣判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孟广军、程歆)去年年底,深圳罗湖汽车站一辆大巴突然失控,在车站内“发飙”撞死5人,重伤5人,其中有3名死者是香港人。
近日,深圳罗湖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肇事司机邓小如被认定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邓小如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了上诉。
2011年12月27日13时15分许,被告人邓小如驾驶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粤B97551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深圳市罗湖区罗湖汽车客运站下客区下客后,准备将车驶离下客区起步时,因操作不当,与下客区内的多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五死五伤的严重后果。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4月24日以被告人邓小如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小如驾驶机动车操作失误,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过失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给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应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事发后其能积极抢救伤者,配合公安侦查,其所在公司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邓小如不服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