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财政厅拒晒"表哥"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其公开范围
中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记者刘祎辰 实习记者吴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8·26”延安特大车祸后,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在现场微笑的照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随后,杨达才所佩戴的手表引起了更多网友的关注。
动辄几十万的名表被一个接一个的圈出,甚至连他的眼镜框也被曝价格超过十万。而杨达才当时给出的回应则是,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每年超过十七八万,名表均为合法收入购买。但这样的说法,并不能打消人们的疑惑——一个厅级公务员的工资,竟然多到可以大量购买奢侈品的程度吗?
网友当中,不断有人评论要求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收入,但大多数的关心只停留在手指在键盘上的敲敲打打。第一个真正去做这件事的,是湖北三峡大学大二学生刘艳峰。
陕西财政厅: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其公开范围
9月1日下午,刘艳峰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个人2011年度工资。20天过去,昨天(20日),刘艳峰收到了陕西省财政厅的复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你申请公开陕西省案件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才整体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被拒绝了,刘艳峰说,一点都不意外。
刘艳峰:这个结果无所谓满意不满意,因为结果可以说基本上是已经提前预料到的,因为官员工资公开在国内说了好多年了,包括全国人大都一直在推动,但是一直没有任何一个先例公开过。
今年4月,上海交通大学25岁的研究生雷闯也曾向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各部门部长2011年全年工资总额和工资构成情况。虽然时间过去已将近半年,但雷闯寄出的申请也并没有比刘艳峰的更有成效。
长期关注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说,有关官员个人工资对外公开的规定,目前为止还是空白。的确没有法律条文明确支持官员工资的对外公开。
韩德云:按照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来讲,它并不包括一个官员具体收入的信息在内,所以现在政府公开信息主要是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实际支出、总体官员的薪酬支付的总额是多少,不包括一个具体的官员得到了多少收入。现有的规定是,官员的所有收入来源以及具体的数额总额都不在公开的范围以内。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
但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看来,仅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明确要求重点公开,就做不公开处理,陕西省财政厅的做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以“公开”为原则的。
王锡锌:这个毫无疑问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以公开为基本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如果一个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他拒绝公开某一方面的信息一定要找到法定的理由,比如说如果涉及到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这些可以不公开,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例外。有关部门说杨达才的工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找不出任何理由。
在《公开条例》第九条当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主动公开。正是这样的原则规定,让刘艳峰坚信,杨达才的工资应当被予以公开。首先,“微笑局长”已经成为舆论热点事件,真相社会公众有获知真相的广泛诉求;而更重要的是,公务员的每一分工资,都来源于纳税人,是货真价实的“切身”利益。
刘艳峰:他当然有个人的隐私,但是他的工资应该不属于个人隐私,他是公务员,公务员的工资是来自税收,税收是大家所有的公民交税,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该理所当然可以知道这样的事情。
专家:官员工资公开 不仅应该而且有必要
而在王锡锌看来,官员工资的公开,不仅应该,而且必要。
王锡锌:并不能够把公职人员的工资信息、收入信息和非公职人员相提并论,因为公职人员工资和收入是否正常涉及到公职人员是否滥用权利,是否用权利寻租等等。我们过去讲,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通过公开其实本质上是为了约束公共权利行使的需要,是为了从制度上来防止有些公职人员的权利寻租行为和腐败。
即便,要求公开官员个人工资的申请还从未得到批准,但官员财产的对外公示,已经在我国开始试点。据统计,全国目前有16个市、县进行过官员财产公示的探索。其中大部分为内网公示,并不对外公开。而上个月,江苏徐州成为了首个掀起官员财产红盖头的地方。即使仅限于自报家门,即使尚无法对申报情况把关,即使官员们公布的财产情况惊人的相似,尽管100个人当中,只有4个说自己有多于一套的房产,但毕竟,官员财产有了晒太阳的姿态。
刘艳峰说,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但自己并不后悔。因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需要各种力量不断的推动。
刘艳峰:毕竟你原来在说的时候只是一些专家学者在说,在强调,然后每一次人大都会有相关的提案,但是公众的关注度很小,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很少参与这样的事情。我这种做法有一个目的是希望大家都去关注这样一个事情,有更多的普通公民去关注这样的事情,推动官员工资公开会更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