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财政厅:“工资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湖北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20日收到了来自官方的书面回复。
复函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刘艳峰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此,刘艳峰显得很平静,表示这一结果早在意料之中,但认为陕西省财政厅所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刘艳峰认为,官员工资收入取之于民,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刘艳峰表示,将咨询律师,并参考网友的意见后,再作进一步跟进。
据悉,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因在“8·26”延安特大车祸现场面带微笑,被网友“人肉”出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表,因此被网友称为“表哥”。杨达才对此回应称,5块名表均为个人合法收入购买。为此,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
○专家声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首先,杨达才的个人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其次,政府应该公开杨达才的工资,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吕艳滨说,对于不公开的范围,一般的理解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还有一些过程信息也是可以作为不公开信息来处理的。
“公务员的工资拿的是纳税人的钱,简单地归为个人隐私是不妥当的。”吕艳滨认为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有问题的,“具体到杨达才的工资是否要公开,作为公职人员没必要把他的工资作为秘密来保护,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很牵强的,它在偷换一些概念。”
吕艳滨说,如果陕西省财政厅坚持不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收入,刘艳峰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据中新社、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