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湄公河惨案开审主犯糯康强词狡辩
涉嫌策划制造湄公河“10·5”中国13名船员遇害案的糯康等6名被告人,即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故意杀人、绑架、劫持船只,被告人扎拖波劫持船只一案,于20日在昆明接受中国法律的公开审判。
主犯糯康强词狡辩
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主犯糯康受审时,对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强词狡辩。
此案预计审理3天,主犯糯康首先受审。庭审现场,面对法庭询问“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时,糯康回答“我没有跟他们去,是由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当公诉方询问“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案件”时,糯康回答“没有”,并称“案件是泰国人干的,我事后看电视才知道情况”,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
5被告人指证糯康
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庭审第一天,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分别接受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提问,也接受了各自辩护律师的提问。
法庭配备6名翻译
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湄公河“10·5”案被劫船只在中国注册、悬挂中国国旗,案件受害人是中国公民,因此中国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该案中,6名被告人均为外籍人员,被告人糯康系缅甸国籍,桑康·乍萨系泰国国籍。因涉案的6名被告人来自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法院特别聘请6名翻译,在宣读起诉书和整个法庭审理阶段,6名被告人均能得到同声传译。此外,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权利和意愿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师。
(新华、中新)
在预审中,6名被告多多少少口供有些反复,特别是糯康。即便糯康犯罪集团翻供也改变不了犯罪的事实,因为证据是确凿的。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