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辛辛苦苦买套房 房产证三年没办下来
“2008年交的房,房产证到现在还没办下来,说是要交1万元滞纳金,又不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凭啥让业主交?”近日,新乡市公务员小区业主田女士向记者投诉。交房了开发商却一直不给购房合同,以致办房产证时间被延误近三年,对于滞纳金,田女士说什么也不想当这个“冤大头”。
开发商新乡市辉龙中兴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辉龙公司)总经理郭学雷很恼火:“我各项证件都齐全,银行一直压着合同3年,我也没有办法。”9月18日,东方今报记者从新乡市政府秘书七科获知,新乡市政府已在昨日组织新乡市房产管理局、新乡市地税局、辉龙公司三方协调,本着为业主负责的态度,将妥善处理此事。□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冯晓玉
等待交房了却没有购房合同与发票
2006年,退休不久的田大妈在新乡市公务员小区怡园21号楼买了套房子,准备给自己以及父母养老。2008年6月,辉龙公司开始交房,但却没有给业主们购房合同及发票。田大妈有些不安,辉龙公司解释:“购房合同及发票因为有些事情延误了,6个月后一定发给大家。”
田大妈留意打听了下,当时没有购房合同及发票的只有21号楼、36号楼及华电集团宝山电厂的职工楼,共计500多户。
6个月之后,田大妈再次找到辉龙公司,“他们跟我说市长在北京开会,让再等三个月。”三个月后,田大妈又去辉龙公司,“他们跟我说市长换了,还得再等等。”
之后,田大妈和其他业主们曾多次找辉龙公司索取购房合同及发票,但回应都是“再等等”。无奈,这一等就是3年。
疑问滞纳金该谁出?
2011年2月,田大妈和其他业主们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消息,辉龙公司通知业主们领购房合同及发票。拿到合同,田大妈就迫不及待地去新乡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登记,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要交纳1万元的滞纳金,田大妈愣住了。
“他们说是因为办理产权登记时间不及时所产生的滞纳金。”田大妈说。碰到这种情况的不止田大妈一个,其他去办理房产证的10多名业主均铩羽而归,他们都被告知要交6000到1万元不等的滞纳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说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又不是我的原因造成的,这钱不应该我出吧?”田大妈打开购房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横线上一个字也没写。田大妈这才发现:“合同上对业主有利的条款,一个字没写,对开发商有利的条款,都填了。”
随即,田大妈去找辉龙公司,要求解决滞纳金问题。“这也不是我们造成的,是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扣押了这些凭证,我们会与市政府协商,给大家解决。”辉龙公司告知田大妈。
委屈开发商:“我也是受害者”
今年6月20日,东方今报记者来到位于公务员小区万达超市三楼的辉龙公司,总经理郭学雷很生气地说:“我也是受害者。”
据郭学雷介绍,2006年辉龙公司建房时,在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贷了2000万元钱,并拿公务员小区怡园土地证及业主的购房合同作抵押。因为怕影响业主们办房产证,在2008年中期,辉龙公司提前还完了贷款。但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当时没有归还辉龙公司土地证及业主购房合同。
“银行说我们和新乡市政府的账目还没结清,暂时还不能给。”郭学雷解释说,就这样,业主们的购房合同及发票一拖再拖,在2011年才被拿回。
但田大妈和业主们不管这么多:“我们是在你这买的房子,房产证办理又不是因为我们的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和别人的事我们不管,我们就找开发商。”
答复将尽快解决此事
滞纳金事情出现后,小区200多套华电集团的职工楼,由华电集团组织出面,房产证问题已经解决。像田大妈、汪大妈这200多散户,一直没人管。
9月18日,东方今报记者从新乡市政府秘书七科获知,9月17日,新乡市政府组织新乡市房产管理局、新乡市地税局、辉龙公司三方协商。
“事情已经弄清楚了,土地证确实在银行压着,业主们很无辜。” 新乡市政府秘书七科杨科长告诉记者:“关于滞纳金问题,三方已经协商,尽量让业主少交钱,当然,一分钱不花将证办下来更好。”
关于事件最新进展,东方今报记者将进一步关注。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