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公示工资如何化解质疑?
刘克梅
三峡大学行政管理系大二学生刘艳峰日前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申请书,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 20日下午,他收到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截止到当下,“表哥”杨达才的问题,已不是简单的官员个人收入问题了,而成了舆论关注的公共话题,成了影响公共利益、必须对公众有所交代的“幕后背景”。在个人消费超常、收支反差较大的质疑中,只有实施工资公开,才是化解舆论质疑的最好手段,才是取信于民、挽救公信力的最好方法。
况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特别还有这样的规定,“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由于此时的杨达才不仅是政府官员,更是公共话题的主角。他的利益所在,可能已影响到了公共利益。作为其合法的收入——个人工资,此时已经不是个人信息。不公开肯定会造成更多公共利益和公共形象的损失,积极公开、大胆公开,是再简单不过的一种回应质疑的做法。
再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开原则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可理解为,为了创造更多的透明行政、公开效应,只要不危害国家安全,信息都应该给公共需要让步,予以公开。尽可能让公开做到最大化,才是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积极的落实。陕西省财政厅的这个“拒绝公开”与国家的法律精神明显不符。
而对此,陕西省方面也没有进一步列举不公开的理由。若是因为一个杨达才,而让公共形象和透明行政的形象受损:该公开的不公开,或者不敢公开,只会让群众认为 “做了亏心事才怕鬼敲门”。陕西省财政厅“盖”住了杨达才的工资,却让公共形象损失很多,终归是不理智、不明智以及得不偿失的。与此同时,也有专家表示,不公开是有道理的。因为财政厅是制定财政大盘子的部门,并无具体的个人工资表,刘艳峰应找陕西省的人事部门或杨达才所在的陕西省安监局申请公开。对此,刘艳峰不妨换个部门再试一次。
不过无论如何,需要明确的是,在这个信息传播迅捷的时代里,舆论的质疑能力及意识已得到很大提升。所以,各级政府面对各种公共危机,最应该做的不是遮掩、拖拖拉拉,而是敞开胸怀,大胆公开。正如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新著《打开天窗说亮话》中谈到的,“这是需要说话的时代”,“要将广开言路进行程序性的安排,将非常态化的途径转化为常态化的对话”,群众的质疑才能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