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韶山国税落实税费减免 助企业重振发展
红网通讯员 章辉俊 袁湘莲 湘潭报道
2010年湖南韶山市某砖厂因征地拆迁,由韶山乡搬至银田镇,重建前期因购进设备、招收工人就已投入资金达高达600万元。后来,由于生产技术没过关,生产出来的烧结煤矸石多孔砖总是通不过检测,2011年因为产品出厂时试压不严,造成该厂销售给韶山市某建筑企业的多孔砖全部退货,砖厂前后共赔偿损失50余万元,这对于刚成立不久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该厂陈老板前来韶山市国税局申报税务时一直愁眉不展,仔细向税务大厅工作人员询问能否给他的砖厂免税。韶山国税的征管人员了解到他的实际情况后,一边安慰他、让他别急,一边告知他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规定,该厂生产的烧结煤矸石多孔砖符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要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申请,通过该部门指定单位的产品检测并依法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算收入的优惠政策的。
陈老板听到这些优惠政策后,立即着手办理减免税收的手续。此后,他也不断改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竞争力:一方面,他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狠抓产品质量,顺利通过了郴州市质量检测机构的产品检验,并于2011年12月取得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另一方面,他加强人员管理,对所有产品严格进行生产试压,产品至今未再出现过质量问题。
今年3月份,陈老板到国税局办理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和增值税免税和所得税优惠的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已免缴增值税4.4万元。
陈老板自豪地说:“国家给了我们这些中小企业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我将坚定发展的信心,好好抓住这一契机,把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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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辉俊 袁湘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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