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售楼小姐诈骗客户110多万元领刑8年
法制网吴忠(宁夏)9月21日电 记者 申东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一起售楼员诈骗案,售楼小姐杨某在吴忠市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期间,通过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先后骗取购房人110多万元,最终领刑8年,并处5万元罚金。
国家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后,楼市成交量低迷,作为售楼员的杨某每月仅能拿到1000多元工资。看到购房人动辄数十万元的购房款,杨某心生歹念,做起了靠卖房发财的美梦。2011年4月1日,田某和妻子张某到该房地产公司楼盘看房。售楼员杨某了解到田某的实力后,热情接待,称预订房款5万元,每多交5万元,房款就降低两个百分点。田某一算账,多交预付款可以省下好几万,受此诱惑,当天就和妻子在售楼部与杨某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将首付16.8万元交给了杨某。3天后,田某又找到杨某,希望通过同样的优惠政策再买一套房。听到这样的消息,杨某欣然应允。于是,田某又买了一套房,并将5万元预付款付给杨某。
过了3个月,杨某给田某打电话,称公司工程款紧张,向田某催要第二套房子的首付款,还称公司在房款交完后,可以赠送车库和储藏室。于是,田某又将33万元交给杨某。2011年10月30日,杨某打电话说自己还房款缺点钱,向田某借1万元钱,田某感激杨某对自己的“照顾”,毫不犹豫将1万元打到杨某的银行卡上。此后,田某夫妇发现杨某突然失踪,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到房产公司一问,才知道杨某早已辞职,而且因诈骗,房产公司正配合公安机关抓捕杨某。至此,田某夫妇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就这样,杨某以低折扣、送车库等子虚乌有的优惠政策,利用虚假合同诈骗多名客户1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