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卫生部明确器官捐献基本政策 须有专职协调员见证
中广网天津9月21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会议”今天在天津举行。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表示,今后进行器官捐献必须有专职协调员见证,并明确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基本政策。
上周,两位不足一岁的男孩团团和哲哲同时在北京武警总医院接受了肝移植手术,为他们提供肝脏的是对方的妈妈。手术成功后,哲哲的妈妈罗女士虚弱又坚定的对媒体表示:
罗女士:我不后悔,再做一百次选择我也是会选择这个(手术)。
这次引人瞩目的手术不仅是我国首例交换活体肝移植手术,也折射出我国器官捐献移植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我们每年差不多有100多万的病人在死亡线上,所以人民群众迫切的需要器官移植的高水平的服务,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推动器官移植捐献的道理。
今年8月,卫生部和红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基本政策,并要求每一例器官捐献都必须有专职协调员见证。
中国器官捐献委员会委员王海波:我们的组织架构、政策制定,器官移植和捐献流程是怎么样的,职责和部门是哪些,在技术上,从死亡的判定到知情同意,到器官获取,到保存器官的质量,这一系列国家层面都已经准备好了,我们现在就是要告诉医院你们也要准备好。
为了解决器官来源问题,2010年3月,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目前已经扩大到16个省区。然而,两年过去了,我国的器官移植的境况依然窘迫。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说,试点两年多以来试点省份累计登记捐献者超过1.5万人。
郝林娜:截至2012年9月15日,共完成捐献419例,捐献大器官1136个,挽救了1000余名垂危的生命。
但尽管如此,器官来源仍然是我国器官移植所面临的紧迫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动员更多的人自愿捐献。
目前,全国有160多家医疗机构具有器官移植手术资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就是其中之一,两年来,院长郑树森和同事们在新的系统框架下完成了45例手术,但与患者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而建立一种全民意识的捐献体系尤为迫切。
郑树森:器官来源一定要解决,各医院一定要知道有这样的潜在的捐献者,比如交通意外,脑死亡等都应该动员他们捐献。要知道,我们大医院要做器官移植的病人非常之多,我们也非常着急,却无能为力。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能抢救更多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