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年3月为科普活动月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新修订的《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两条例将分别于今年11月1日、12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泸生称,目前,全省亟待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还将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强预防控制和对已有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十分迫切。新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特殊情况可适时开展调查。
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卢耸岗介绍, 原来的《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缺乏社会科学和科普能力建设相关内容,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普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
审议通过的《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案)》规定,每年3月为全省科普活动月,每年5月的第3周为科技活动周。“倡导高等院校开设科普课程”也被修改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科普计划”。
此外,新条例规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向公众开放有关实验室、陈列馆和其他场地、设施,有条件地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
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