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糯康悔罪 请求从宽处理
“我认罪了……请求死者家属和中国政府在量刑上给予我从轻处理。”21日20时许,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在做最后陈述时说(上图)。
21日是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第二天。面对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大量证据,被告人糯康没有表示任何异议,当场表示认罪,并表示愿意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
糯康有20多份供述,对策划湄公河惨案作了交代。据糯康交代,他和依莱、弄罗、翁蔑商量报复中国船只,泰国军人可以当靠山,可以拉近关系,“这事没有我同意,他们是不敢干的”。
糯康还交代,桑康负责监督翁蔑,翁蔑负责劫船放毒。事情完了以后,他召集手下说“这个岛上不能呆了”,把工资和安家费发给大家散伙,总共发了250万泰铢。
依莱在供述中交代,作案动机是“糯康说两艘中国船上下不交保护费,还拉缅甸兵来攻打我们。”策划过程中,“准备把毒品放在中国船上,糯康让我找泰国军人,看他们是否愿意来查。”至于泰国军人提供的好处,“一是在清盛划个码头给我们,二是给我们提供一些武器和弹药。”
当天,法庭还进行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告代理人出示了证据清单,提出了总额数千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并要求糯康通过新闻媒体向被害的中国船员道歉。
在当天的庭审中,糯康没有对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人出示的证据表示任何异议。他表示愿意作出民事赔偿,称自己还有3000万泰铢(约600余万人民币)可以支付。桑康、依莱等被告人称没有钱赔偿,表示认罪并乞求从宽处理。
●新闻对接
泰国证人:
将中国船员抛尸湄公河
确是泰国不法军人所为
昨日审理的举证质证阶段,10名泰国证人和3名老挝证人出庭作证。泰国证人证明,将中国船员抛尸湄公河确是泰国不法军人所为。
泰国2号证人证实,2011年10月5日11时(北京时间12时)左右,泰国清盛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事发地点。看到在湄公河岸边的一棵大树下,并排停着2艘中国船只,另有4艘快艇向金三角方向快速驶离。警方还在距离船只200米左右的地方看到,岸上的2名泰国军人向停泊的中国船只开枪射击。有7名军人已经登船,并听到船上传来断断续续的枪声。
泰国4号证人证实,事发当天,事发地附近的渔民和泰国海军湄公河治安艇队的士兵看见有人抓住中国船员的脚和胳膊,将他们丢到湄公河中。
一位到庭作证的泰国警官表示,事发当天,他前往事发点调查事件,在接近中国船只的过程中,听到船上的泰国军人问“尸体怎么办?”岸上的军人回答“留得越少越好,省得麻烦。”
泰国警察总署副总警监班西里19日率领6名警察和10名证人抵达昆明,专程来华为“10·5”案件庭审作证。这是首次有外国警务人员在中国出庭作证。据新华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