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可获20万元补助
本报讯 (记者 关颖) 为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省日前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从给予补贴、减少税收等方面为科技型企业“松绑”。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引导、带动社会资金设立专业化子基金,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绩效奖励。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到2015年达到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形成总规模40亿元的若干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
“十二五”期间,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年均增长率要高于其他各类贷款的年均增长率。省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助资金在“十二五”末达到5000万元。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转化项目贷款及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本金损失,经追偿、处置后,对最终本金损失额按一定比例予以风险补助。
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企业进行2年贴息,贴息比例为企业应支付贷款利息额的30%。同时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担保风险补偿。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纳税人享受免税之日起算起。
对参加出口信用类保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年度实际保费支出的40%给予补贴,对于参加贷款信用保证类保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年度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补贴。对每户企业的年科技保险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