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异地务工人员最高可获补贴1300元
本报讯 (记者阮元元 通讯员龚婷)记者日前从深圳人社局获悉,《深圳市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日前发布。2012年异地务工人员个人申请补贴、获职业资格证的,每名员工每年按级别分类补贴,额度从500元至1300元不等;对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给予100%补贴,普通工种给予50%补贴。
据悉,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务工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的,应当具备5个条件:非深圳市常住户籍;申请年度内在深圳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申请年度内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申请年度内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包括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形)。
此外,个人申请补贴的,获职业资格证的,每名员工每年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500元、中级650元、高级800元、技师以上1300元;员工个人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也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电工作业、制冷作业、高空作业为300元,焊工作业为350元。
据悉,员工个人可就近选择到全市10个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企业到所在辖区的区人力资源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