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8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仍在公开征求意见。今天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提交公开信,呼吁将环境公益诉讼、排污许可证、“按日记罚”、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排污费改排污税等重要环境制度纳入法律的修正案。
“自然之友”在致法工委的信中称,环境保护法作为统领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框架性制度的重要法律,在立法程序上应当充分听取来自研究部门和科研院所的制度建议,其中包括环保组织、环境律师以及环保志愿者个人在内的民间环保实践工作者的意见,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和保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自然之友”作为最早成立的环保社会组织之一,见证了近20年来中国环保组织在环境理念的普及、环境知识的传播、环境信息的公开、环境决策的参与、环境执法的监督、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权益的维护等各个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自然之友”建议,在修正案第四条“完善监管机制”之前,加入“动员公众参与、发展社会组织”字样,以从原则上确认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制定和环境目标考核等环节,也应加入“需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表述。
(原标题:呼吁“按日记罚”等制度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