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举全市之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在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以优异成绩成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巩固创建成果的积极性,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深入持久开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在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王晓玲、冯建标、孙金龙、陈耀森、陈军梅、乔秋青、刘梅、刘晋生、唐航浩、卓山青、越转葵、边叶兵等12名同志记一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忠于职守、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的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个人一等功(12名)
王晓玲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冯建标中共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孙金龙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巡视员
陈耀森广州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军梅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乔秋青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刘梅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刘晋生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唐航浩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卓山青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越转葵广州市白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边叶兵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创建文明城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原标题: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王晓玲等12名同志一等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