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凭借自己是经理的身份,编造谎言一共骗走4名下属共2.7万元后脚底抹油溜走。昨日,江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称,曾担任料理店经理的李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1年8个月。
41岁的男子李某,案发前在武汉一家料理店担任经理,手下管理着几十号人。为骗取钱财,2010年12月的一天,他打电话向同事王某谎称“小孩被烫伤,家中有急用需借钱”,借走1.5万元。几天后,李某又如法炮制向另一名下属“借钱”,短短两个月内,李某以此理由向四名下属“借款”2.7万元。事后,李某携款潜逃,警方于今年2月20日将李某抓获。
(原标题:经理编谎言“孩子烫伤” 骗走下属2.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