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金计 通讯员鲁斌 慧兰)因发错了一碗肉丝面,早餐店服务员前去端回来时,不慎将过早的市民烫伤。在江夏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店主昨日赔偿了食客200元。
前日早上,家住纸坊街熊庭弼路的胡女士,前往一家早餐店过早,她买了一碗榨菜猪肉丝面。不一会儿,女服务员小周将一碗面端来。胡女士挑面准备吃时,小周突然上前夺碗:拿错了,这碗牛肉面是别人的。由于用力过大,碗被碰翻,滚烫的面汤将胡女士左手烫得红肿,其品牌运动服也被油汁染了一大片。
工商人员核实后认为,食客消费时被烫伤,店方要承担责任。经协调,店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治疗费、衣服洗涤费200元。
(原标题:店员夺碗烫伤食客 店主赔偿食客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