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枫逸(河南 公务员)
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9月7日宣布:从8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取通行费。这意味着作为河南省第一条收费桥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将结束26年的收费历史,正式回归公益。(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10版)
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收费公路原本应该在还完贷款之后就停止收费,而2008年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结果显示,总投资1.78亿元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违规收费14.5亿元。也就是说,这一声“终止收取通行费”足足迟到了16年。
与多收14亿多的有形负担相比,超期收费造成阻塞物流、妨碍经济、与民争利、激化矛盾的无形损失难以估量。在审计署审计结果引起轩然大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撤销收费的背景下,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岿然不动,继续违规收费到现在,其底气从何而来?
首先,相关规定不够完善,给了收费公路可钻漏洞。《公路法》虽对收费公路作了规定,但由于缺少细节,很多还贷公路都通过变更经营主体转变成了经营性公路,并且从转让之日起重新计算收费年限,导致公路到期仍收费。
同时,信息透明缺乏,公众监督缺位,使得收费年限成为随意拉伸的橡皮泥。公路的收费收入是多少,收费站该拿出多少钱还贷,多少钱养人,公众根本没有知情权和判断力,加之没有独立透明的审计,收费公路可以大玩“一边暴利,一边喊穷”的变脸游戏。
此外,收费站的“提款机”效应,致使地方政府在叫停收费上投鼠忌器,缺乏动力。由于高速公路集团现金流稳定,地方政府乐于把高速公路当成银行,将大笔收费资金用于弥补财政支出。
在收费公路超期收费几成惯例的当下,民众为迟到的终止叫好,更像是种黑色幽默。还完贷款停止收费,这不是恩赐,而是原则。
(原标题:“终止收取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