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涛
市民雷女士有一套房子出租给了一对小夫妻,他们也预交了3个月的房租,可是现在才过去一个月,这对小夫妻就收拾自己的东西跑了,水电气费啥都没交,雷女士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这房子是收回还是不能收回呢?
雷女士这套房子在汽博中心,装修后实得面积有70平方米。就在9月份,一对20来岁的小夫妻相中了她的房子,以每月1800元钱的租金租了下来。
“男青年姓周,他们预交了2000元保证金,还交了一个季度的租金。”雷女士说,这对小两口租客看起来还多老实的,而且女的是个孕妇,在租房后不久就生产了。
出租后雷女士一直没管过,可国庆节她却接到警察的电话,这才知道自己的这个租客在外面欠下一大笔债跑了,债主找不到这姓周的小伙,都闹到警局去了。
雷女士迅速赶往出租屋,在警方的见证下打开房门,眼前的一切让她吃惊:“家里除了家具什么都没有,完全看不出来有人生活的气息。”雷女士说,出租房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属于租客小周,警察分析,这对小夫妻肯定早就跑了。
租客不辞而别,雷女士也郁闷起来,不仅因为小周欠下700多元水电气费,还因为她不知道现在能不能收回自己的房子。
雷女士说,这房子还有两个月才到期,钥匙也还在小周身上,如果小周真的跑路了,她就得把房子收回并换掉锁芯,但现在她担心的是,如果哪天小周回来了,她又换掉了锁芯,恐怕会给自己惹麻烦。
昨天,我们也咨询了一下重庆江都律师事务所白天律师,白律师说,首先租客和房东必须按照签订的合同办事,再者,租客并非拖欠房租,而房东也在租房时收取了租客2000元的押金,完全足够支付他所拖欠的水电气费。
雷女士为了避免换掉锁芯后,租客在房子承租期间回家引起麻烦,可以等这两个月的承租期满了以后再收回房子,或者就是登报声明,表明因为找不到租客,如果小周不及时与房东联系,则中断租赁关系。
(原标题:租约还没到期租客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