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10月10日讯(通讯员 谭巧林)近日,为加大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力度,茶陵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纪委办案协作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就线索管理、人员抽调、经费保障、办案激励、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加大办案力度,鼓励协作办案,《意见》对经济类案件可按收缴违纪金额(剔除办案费用)5-10%的比例提取奖金,用于办案人员奖励;对非经济类案件和经查证属实的线索(举报)提供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同时。对办案中不听指挥、压案不查等七种行为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乡镇纪委办案协作机制,规范了乡镇纪委协作办案的行为,对鼓励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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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巧林]
[编辑:王津]
(原标题:茶陵县鼓励乡镇纪委协作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