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办法
1、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一年病情诊断证明、病历材料等资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并将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办理。
2、辖区社保处初审合格后,下发相关审批登记表,参保人按规定填写。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鉴定病情,鉴定后将登记表报社保处复审。复审合格后,社保处将根据参保人意愿,按照方便就近原则,为其指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并向参保人发放重症病例。
详情可以致电12333咨询,或者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hrsj.gov.cn)查看。
(原标题: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