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时报记者 黄朝红 通讯员 陈海
昨天,省交警总队通报了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的具体内容。123号令对申领、考试、驾驶证审验进行了细化,对驾驶员的管理更加严厉。
谈及“实习司机上高速须有老司机陪驾”的规定,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前天表示,如果陪驾存在过错导致发生事故,陪驾人员将为此承担责任。
申领及增驾
校车驾驶员应具备6项条件
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戒毒未满3年不得申请驾驶证
一、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二、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三、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醉驾终身不得增驾大中型客货车
一、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二、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三、针对不同车型规定了不同记满12分记录的年限条件。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违法记分
校车超员、超速20%以上记12分
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一、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二、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记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12分。三、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四、调整表述的记12分记分项2项。将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五、细化了运营、危化品、校车与小型车辆超速的记分标准。
驾驶证审验
细化审验对象和期限
一、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业务时接受审验。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二、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三、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1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
道路行驶
实习期上高速要有老驾陪同
一、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科目考试
科目一
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
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基本知识,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科目二
大中型客货车增设模拟项目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训练、考试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场考将用划标线替换标杆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由“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
科目三
路考项目增加到16项
科目三考试分为两个项目,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
大中型客货车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小车路考里程不少于3公里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科目二三考试预约次数不超5次
一、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三、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公安部回应新驾照申请过严
司机属强者
应严管
前天,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和相关专家就新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回应。
李江平表示,机动车司机经过专门的法规和技能培训、考试,在社会交通参与者中属于“强者”,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因此要从严管理,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李江平称,在道路交通中,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机动车司机不仅要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要考虑他的行为是不是会影响别人的生命安全。修改后的规定更严了,并不是警察要创收,也不是要跟老百姓过不去,而是从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角度去考虑的。
法规严不严,也不能只跟以前的法规纵向对比,还要与国外的法规进行横向对比。虽然一些发达国家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很强,但也不是一天养成的,也是靠法规约束和严格的管理逐渐形成的。例如记分制度,国外的更严格,中国一个记分周期不得超过12分,像国外,有的两年不得超过6分,有的两年不得超过12分,都比中国要严。
再如,新加坡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最重可判处监禁,还有的国家与个人信用挂钩,直接影响其贷款、就业,而我国还只是罚款、记分。为此,需要调整记分,同时完善交通信号设置等工作。总体来说,中国的法规并不算最严的。
另外,谈及“实习司机上高速须有老司机陪驾”的规定,李江平表示,高速公路比较特殊,由于速度快,新司机会高度紧张、顾此失彼,有老司机陪驾,能起到指导作用。但驾车人已取得驾驶证,只要上路就有责任和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因此还是要由驾驶者本人来承担责任。但如果陪驾存在过错,如有指挥超速等违规行为,也可能要负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据东方早报
(原标题:云南省交警总队通报公安部史上最严驾管规定 实习司机高速路出事 陪驾或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