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浩 摄影 石涛
潘先生拨打时报通66099999说:
租了一个门面,签合同租两年,其间房东要涨房租,我不同意,派出所的都来协调过。加上平时,房东时不时来门面看看,让人心里不舒服。今年8月29日,我就给房东缴了一季度的房租,10月10日后不想再租。昨天,可房东不退给我房租。
潘先生四川达州人,做送桶装水生意,租了渝北冉家坝健康家园小区临街的84号门面,有31平米。
房东秦师傅健康家园小区住。2011年1月10日,潘先生和他签了两年《房屋租赁协议》,月租1200元,季付,先交租后使用,保证金1000元。
潘先生说,2011年年底快过春节,秦师傅告诉他,要涨房租,“临街附近门面都涨租金了”。潘先生不同意,合同是两年,白纸黑字写着房租1200每月,按合同办事,涨房租不可能。双方发生纠纷。
潘先生说,大概今年2月十几号,秦师傅再次要求涨房租,双方又发生纠纷,潘先生报警。警方协调后,最后潘先生还是同意每季度涨400租金,并写了条据。(我们看到,条据上写着每季度房租是4000元整,比原来3600元多四百。双方签字确认。)
8月29日,潘先生给秦师傅打电话,说将门面转租出去,转让金8000元,双方平分;秦师傅一听不同意。双方又争执。潘先生告诉我们,他当时缴了一季度的房租,还说过,“10月10日后不租这门面。”
前天秦师傅告知潘先生,要缴下季度房租了。
潘先生说,不再租这房子了,要求退还保证金1000元。“我8月29日已经告诉你了,10月10日后不再租了。”
秦师傅这下生气了,认定潘师傅8月29日时,没说“10月10日就不租”这事。
“为何不提前说?按照合同来说,这是违约。”秦师傅拿着租赁协议指给我们看,第五条说:乙方(潘先生)租期未满要提前退还或者续租门市(房屋)时,须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秦师傅)。如未提前告知,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且按年租金的30%收取违约金。另外,协议还说,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昨天,我们喊了双方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扣除水费、电费,以及厕所门换修费用,秦师傅退还给潘先生600元。
秦师傅接了门面钥匙,扔在地上,一再表示自己不缺这千把块钱,“要按照合同办事。”
潘先生搬走门面内的东西,也说,下次汲取教训,租房子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合同要写清楚。
(原标题:租期内想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