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冯某等人想到水库内游玩,可密云水库内禁止游人参观,为此监察员李某上前阻止,却遭到冯某的殴打。事发后,李某将冯某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等共计36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此案调解结案。
李某是密云水库监察员,负责水库地区的巡查工作。2010年10月2日,家住密云的冯某及家人驾车去密云水库内湖三角地游玩,在路口恰逢李某在此执法。李某劝阻冯某等人返回,称水库禁止游玩,不能继续前行,可冯某不听劝阻,与李某发生争执,甚至冲上执法车将李某打倒在地。李某的同事将此情况报告给单位领导,同时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及医护人员先后赶到。经医院诊断,李某被打成脑外伤、脑震荡、鼻外伤、双眼外伤,住院近20天,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2010年10月3日密云县公安局对冯某做出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9月28日,开庭时经过法官细致的讲解和耐心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由冯某给付李某赔偿金24000元。
(原标题:游客殴打水库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