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北京电 (特派记者/郑佳欣 成希)南沙正式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在国家东部沿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发展引擎地区设立的又一个重要国家级新区。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行《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介绍了有关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规划》,南沙新区发展总的战略定位是: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朱小丹在会上表示,这是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之后,国家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
围绕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规划》从金融、与港澳往来便利化、扩大对外开放、财税、土地管理、海洋管理、社会事业与管理服务等方面赋予南沙新区多项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在规划当中直接赋予国家一级的扶持和优惠政策。今后,港澳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持港澳地区许可(授权)机构颁发的证书,经备案或许可后就可在南沙新区开展相应业务。同时,南沙新区粤港澳直通车指标数量也将增加,便于与港澳密切人员往来便利。国家还赋予了南沙新区开展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政策。
范恒山表示,南沙新区的活力在于大胆创新,“只有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勇于破除发展的瓶颈,争创体制机制的优势,才能增强发展的动力。”他强调,下一步要特别重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用好用活先行先试权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加快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据了解,南沙新区的发展规划期是2012年至2025年,发展目标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从现在至2015年,形成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基本框架;2016年至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重大跨越,在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原标题: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