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星 杨永浩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杨永浩)今年年初,北京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区县检察院设立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履行“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截至9月底,该市区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机构全部获编办批准设立,标志着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化、专业化道路上更进一步。
(原标题:北京基层院全部设立未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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