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代儿子买房反悔合同还有效吗?
吴先生来电问:今年3月,我将出售一套房屋的信息发到了网上。不久,一名陈先生联系我看房。他看中之后与我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购房定金1万元。签约时,陈先生是以其儿子小陈的名字签署了合同。当时我觉得,既然是父子关系就没要求他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到了办交易过户手续的那天,陈先生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他称不想买房了。我打算将其子小陈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令他支付购房款,小陈称,本人未授权其父陈先生购买房屋,该合同无效。这合同是不是无效?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周立新律师:从吴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要视陈先生本人是否能出示授权委托证明(或相关证据)及签署合同时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若陈先生能够出示其儿子小陈(从所述情形来看,小陈应为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同等委托证明材料,该合同有效,且其效力将直接约束小陈。作为买受方的小陈应诚意履行合同,否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陈先生不能出示授权委托证明,表明陈先生未获得小陈的授权而以其名义签署合同,依据合同法等规定,该合同不会对小陈发生效力,小陈不履行合同亦无须承担违约的责任。该种情形下,要视陈先生在签署合同时的表述来分析。
若陈先生房屋买受其实是自己决策,只是出于家庭财产安排需要(如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物业,或者为规避限购政策)而使用儿子的名字等,甚至付款、操作均自己处理,那表明,实际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发生在吴先生与陈先生之间,小陈只不过是名义上的购房人,在小陈否认授权的情况下,合同有效,并将直接约束陈先生与吴先生,陈先生拒绝履行合同应该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如若陈先生当时明确表示买房的是小陈,自己仅为代理办理,则在小陈否认授权的情况下难以约束陈先生或者小陈,但陈先生应当为合同的无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吴先生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套房用公积金按揭贷款利率会上浮
李女士来电问:我的名下只有一套单位房改房,从没买过房,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上浮吗?如果已经办理公积金按月还款,每年账户里多余的公积金和房补还能取出来吗?
易佰家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骆鸣总监:房改房同样被视为有房,再购房属于二套房。如果是二套房,哪怕是第一次用公积金买房,贷款利率也会上浮;如果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还会有所上浮。
每买一套房只有一次提取公积金的机会,即在你购完一套房之后的一年之内,凭借购房合同以及个人身份证件等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一次性提取,而且按月还款的话,要保证公积金账户和住房补贴账户里的余额不得低于月还款额的13倍。
如果你在选房、购房以及交房时有关于政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弄不明白,可致电0791—86849025或者登录江南都市网房产频道(house.jnds.com.cn)咨询。本报房地产事业部记者将帮你请教专家、律师和专业人士为你解答。
文/记者夏震
(原标题:置业在线:父亲代儿子买房反悔合同还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