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2-10-12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罗素君 韦华生) 彭某2011年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但彭某不思悔过,潜入花都专盗宝马车后视镜,两天作案三起,共盗得7个宝马车后视镜,获利22295元。经花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判决撤销彭某缓刑,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前罪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原标题:偷宝马后视镜获刑4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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