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二办旁500米长的市政路上,有两条车道上停满了该街道公务车及工作人员私家车。周边居民质疑政府部门私占市政路面,带头违法。坂田街道办解释称街道办院内缺少停车位,为惠及市民,因此在坂雪岗大道北边单向临时许可市民停车,接下来将接洽附近的停车场停放该街道执法车辆。(10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坂田街道办就此问题提供的解释很有意思,“为惠及市民”,所以占用市政路来停放公务车和工作人员私家车。这个逻辑,跟好些地方推行的“为改善民生……决定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福利”政策是基本一致的。
当然,一个街道的公务车特别是执法车辆,确有停靠的需要,仿效最近的某个名言造句,“本来想尽可能多的出动执法车辆履职,又怕老百姓说成公车私用”。但公务车随随便便停靠在路边,也有极大不妥。
一来车子停路上,会风吹日晒,还可能因市政路变窄而遭遇更多的刮擦事故,对于公务车的保养不利,国家资财岂能如此慢待?万一网民由此生出怀疑,以为街道办统一部署加速现有公务车的报废速度,以找理由买新车,岂不是影响了街道形象和官民鱼水联系?二来将街道办工作人员私家车跟公务车停一起的车辆,让不明真相的市民看了,误以为区区一个街道办竟然拥有如此惊人的公务车保有量,好事者以此换算得出全深圳的公务车数量,岂不是让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街道“躺着也中枪”?至于公务车、公务人员私家车带头违法私占市政路做法,所必然引发的连带效仿,都要算是题外话了。
因占用市政路而引发的市民质疑,相信坂田街道办不是第一天耳闻,但非要到媒体介入时才能作出个软化姿态。该街道办的回应中,明确提到了将接洽附近的停车场停放执法车辆,也说明该街道办对占路做法的错误性、对应解决问题的策略早有安排,只是市民质疑构不成必要的压力,无法驱动该街道办改正错误做法。换言之,没有媒体介入,某些方面哪怕明知政策或其执行有错,也没心思改正——深圳市和龙岗区的交警、政务督查、监察等部门干什么去了?
[稿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王俞]
(原标题:街道办违法占路,为何不能自行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