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虹)10月12日,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厅获悉,10月份,我省将对煤矿提升运输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检查中,凡是运输设备不合格的,煤矿将一律停产停工,进行相应的限期整改。进入10月,山西省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种名目、各种形式的私挖滥采行为。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提升运输设备以及煤矿防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煤矿使用已淘汰设备的、超负荷运行的、设备安检不达标的、设备磨损锈蚀的将一律被要求停止使用,停产停工,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10月份,山西省各级政府、煤炭部门和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到矿下井检查的次数要达到原规定次数的两倍。
(原标题:运输设备不合格 煤矿一律停产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