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寒风来袭,受灾群众的冷暖牵动着人们的心。10月12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会议,要求专项督查救助款的发放,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越冬。省民政厅还将开通24小时监督电话(0311)88615541、88615542,接受受灾群众的监督。
我省救灾形势非常严峻
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低温冷冻、风雹、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特别是“7.21”、“7.31”洪涝灾害和8月中旬以来北部低温冷冻灾害都是我省数十年一遇的特大灾害,灾害范围广,灾害损失巨大。“7.21”、“7.31”特大洪涝灾害过程,全省有近860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近40万人,倒损房屋20万间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亿元。进入9月份以来张承地区又连续遭受低温冷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近15亿元,救灾形势非常严峻。
为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学上、有医看,我省民政部门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受灾地区的群众逐村、逐户、逐人普查,区分有自救能力,半自救能力和无自救能力户、人进行登记造册。对于有自救能力的,鼓励其自己解决生活困难;对于有偿还能力但目前无钱的,通过邻里相帮、互助互济解决;对于有部分自救能力的户,民政部门给予适当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无粮、无钱、无自救能力的“特困灾民”实施重点救助,确保其口粮和御寒衣被。
确保救灾资金下拨到位
按照国务院救灾条例规定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灾情情况,缺粮人口和数量所需的全部资金,在中央、省、市支持后的不足部分,由各县加大投入和筹措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会议要求,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成立灾民生活救助督导检查组,省对每个重灾市县每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救灾款物发放行动迟缓,未按中央及省里的规定时间下拨到位的作法,要及时彻查、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省民政厅将开通24小时监督电话(0311)88615541、88615542,接受受灾群众的监督,对受灾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一件,查一件;查一件,处理一件。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灾民手中,坚决避免克扣、挤占、挪用、滞留或截留救灾款物的现象发生。
(原标题:救灾款物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