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法学专家张平教授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将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畴。
张平在《建议书》中指出,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为逃避交通违法后的处罚,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一些遮挡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巨大难度,使得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无法得到赔偿。
“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给公共安全带来潜在的巨大危胁。”张平说,“如果能在刑法中增设‘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罪’,以刑事手段打击,司机就会像畏惧醉驾一样,不敢轻易尝试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
从去年开始,我国刑法中增设醉驾入刑的罪名。张平指出,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罚,不应低于醉驾的处罚力度。
张平说,他特别建议在刑法中对于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处罚刑种提高到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从而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张平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有大量号牌贴、遮挡号牌架等在出售,对生产、销售的不法经营者也应该追责。
据《法制晚报》
(原标题:刑法专家建议:遮挡号牌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