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毕国学 实习记者 谢小丁)昨日,龙岗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签订仪式在龙岗区举行,此次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包括城管、文体等20个部门的所有执法事项,委托执法后,大鹏新区实际管理执法责任将由新区管委会承担,龙岗区各有关部门将协助新区完善执法手续、规范执法程序。
龙岗区区长姜建军与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何永志在仪式上签订委托协议书。
据了解,为了加强大鹏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此次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龙岗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所属部门委托大鹏新区管委会在大鹏新区范围内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协议书中表明,龙岗区政府委托执法事项共有两项: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批复结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龙岗区政府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权。龙岗区政府所属部门委托执法事项也均有详细分类。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签订后,新区将正式执法。
(原标题:20个部门执法事项 正式移交大鹏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