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平 傅香珠 杨静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傅香珠 杨静) “光明港综合整治工程征迁工作进展顺利,46.09亿元征迁安置费运作安全,未发生一起腐败案件。”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预防征迁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总结这样写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光明港是福州市区最大的骨干河道,福州市政府将光明港综合整治工程列为内河整治的“头号工程”。据了解,光明港整治涉及晋安辖区6个村2200多户居民房屋的征收,征迁面积达85.5万平方米,征迁安置费用比重大。针对以往房屋征迁补偿过程发生职务犯罪的情况,“头号工程”被晋安区检察院纳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促进征迁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征迁工程职务犯罪集中出现在安置补偿环节,曾有征迁户采取向征迁工程管理人员行贿等手段,从中多算征迁安置面积或伪造征迁资格以便多获取安置费,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这项工程整治征迁工作从去年11月启动后,该院就在征迁指挥部设立检察联络点,针对征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易发生腐败的环节,与征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联手进行专项预防。
晋安区检察院预防征迁环节职务犯罪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联合主管部门对征迁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列举该院近年来查办的征迁工程有关人员贪污受贿案的危害性,让工作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廉洁征迁;二是建议主管部门对房屋产权性质、产权面积、征迁安置补偿标准实行三公开,接受各征迁户监督。
负责拆迁的拆迁工程处原成志副主任说,我们的工作人员与检察院签订了200多份廉政承诺书,进行岗前培训时也请检察官上法治教育课。正是因为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从小处着眼,从日常抓起,才使我们工作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拒绝一切请客送礼行为。
廉洁征迁、阳光征迁得到涉迁群众的积极支持,截至9月底,征迁工作基本完成,该院未收到征迁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举报信。
(原标题:46.09亿元安置费发放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