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 贵州省赤水市司法局切实做好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工作,近日为本地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成功办理了跨省居住地变更手续。
李某系赤水市文华街道办事处双龙村村民,2010年5月11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2年8月22日,被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假释。
李某父母早年离异,其回赤水后居无定所。赤水市司法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又得知其母亲再婚后居住在四川省合江县,愿意接纳其子共同生活。为对李某实施有效管控,赤水市司法局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9月下旬,在四川省合江县司法局的支持配合下,赤水市司法局成功办理了李某变更居住地的相关手续。
(原标题:变更一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