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阮占江
本报通讯员王力夫姜眉
10月12日,备受关注的湖南长沙马王堆“菜霸”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等4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进行了一审宣判。首要分子汤军辉被判死刑,何军、郭必武等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该涉黑案件是长沙市中院近5年以来涉案人员最多、案情最复杂、社会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在长沙市马王堆蔬菜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经常实施打架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各自陆续将一些以南县籍人为主的无业人员收为手下,形成了4个恶势力团伙。其中,何军的势力最大。
2006年以后,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相互配合,排挤马王堆蔬菜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的其他恶势力。利用在该地区形成的影响,何军单独或伙同郭必武、吴悔等人,与蔬菜市场经营户被告人邵乐云、宋学明等人非法成立了“蔬菜公司”,“蔬菜公司”规定“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统一结账、统一分红,其他经营户不允许在市场内经营;公司成员不得私自经营同种蔬菜,违反者一经发现进行罚款”。“蔬菜公司”安排人员通过实施暴力、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压竞争对手,教训不与“蔬菜公司”合作的经营户,垄断马王堆蔬菜市场及红星蔬菜市场部分蔬菜品种的批发。
何军等人还通过强占蔬菜市场公共停车位收取高额停车费、开设赌场等方式非法聚敛钱财扩大组织、为其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
本报长沙10月12日电
(原标题:长沙马王堆“菜霸”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