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前的平顶山市政府大楼。《大河报》供图
河南平顶山市日前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旧址”列为文保单位,引起网友关注和质疑,因为市政府大楼已拆除多年。平顶山市文物部门前天回应称:虽然大楼拆了,但作为旧址一部分的政府广场还在,符合文物认定标准。
>>事件
政府旧址列入文保
据了解,平顶山市政府11日公布的8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7年—2011年)中认定的全市5273处不可移动文物中,经省文物专家评审认定挑选出来的。这批不可移动文物共分6类: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即不能列入前5类的文物)。其中,平顶山市政府旧址与平顶山商场、中兴路湛河桥一起被认定为“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热议。
>>质疑
大楼已经拆了咋保护
当天上午,一位名为“我爱鹰城”的网友发帖质疑说,名单是批下来了,可老政府旧址早已拆除,新建的商场都已运行好几年了,现在才谈起保护有用吗?甚至还在网上晒出了旧时平顶山市政府大楼的照片。网友“我爱吃橙子”疑惑:“是拆得太快,还是批得太慢?”
一些年轻网友还发出了平顶山市政府遗址在哪儿的疑问。
前天下午,记者在平顶山街头打听,才知道是目前矿工路与中兴路交叉口的丹尼斯商场。
>>回应
市政府广场保留至今
前天下午,平顶山市文物局文物工作队队长孙清远回应说,平顶山市政府旧址位于矿工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是1959年前后由苏联专家设计建造,由政府大楼、政府后院和政府广场三部分组成,总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坐北朝南,共四层,二楼中部建有观礼台,楼的前方为政府广场。当时可以容纳10万人,大致范围是南跨矿工路至老邮电局、新华书店北侧,而东、西大约各以自由路、民主街为分界,这里曾经举行多次重要的政治集会。
平顶山市政府在旧址办公长达40余年,这座大楼在平顶山市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和较高的文物价值。2005年8月,因城市建设需要,政府搬迁至新城区政府大厦,老政府大楼随后拆除改为商业用地,政府广场仍保留至今。
符合文物认定标准
“虽然政府大楼拆了,但是作为政府旧址一部分的政府广场还在。”孙清远说,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市政府旧址符合第一条“有遗迹存在”和第三条“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这两条,因此被列入了文保单位。
孙清远还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将其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划定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以及建立保护组织等工作。
>>市民
广场根本就不存在了
然而,对于文保部门的解释,平顶山当地不少市民并不买账。
有市民说:“老市政府被列入保护单位,我觉得不可思议。为啥呢?说在它前边还有一个文化广场,简直是无稽之谈,现在这个广场根本就不存在,已经变成了丹尼斯前面的停车场了,根本就没有活动场地,更别提绿化了,这能叫做广场吗?我觉得文物保护单位应该修正吧。”
据《大河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原标题:政府大楼拆除多年旧址列为文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