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市级项目支出实行事前绩效评估,是填补预算管理疏漏的制度补白。而且,由于评估的是具体项目,宏观的预算数据也因此更加具象化,更利于审核。
北京市财政局日前透露,2013年度第一批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启动。共25个项目、27.87亿元的资金到底能不能花、怎么花,将在评议后才能确定。北京市计划力争3至5年内,所有市级部门全部实现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
作为全民资金的托管人,花钱效率高低事关政府公信力。过去很长时间,由于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较为粗放,对政府花钱效率的监管存在不小空白。钱花了事没办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事并不少见。预算资金决策和使用中存在的盲目性,甚至会导致花了钱却造成负面的社会和经济效应。
北京对市级项目支出实行事前绩效评估,是填补预算管理疏漏的制度补白。在尽可能集聚民意并与政府施政意图相贯通后,项目决策的非理性因素势必减少。该不该上项目,哪些钱可以花哪些钱需要省,交由哪些部门承办,这样的新增程序等于将两会期间的预算审查时间延长到日常。而且,由于评估的是具体项目,宏观的预算数据也因此更加具象化,更利于审核。
实际上,这不是北京第一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北京就已试水预算绩效目标审查。与预算报告一起提交人代会的,还有一份“预算绩效目标表”。从项目资金规模到项目环境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都涵盖其中。一年的实践和新一年的部署,是今后预算绩效管理全面铺开的重要经验累积。
让政府花好手中的钱,除了经验的积累,还需要及时总结,进而为预算效率监管的机制化布局。比如,目前事先评估的项目支出,集中在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合理性的最大考量是能否惠及民生。今后,随着监管的全面铺开,不同的领域需要更加专业化的评估。这就要求,不仅人大和政协作为监管机制需要提高专业化水平,评估延请的第三方机构,对其专业化和中立性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哪些人、哪些机构有评估资质?是否需要向社会公布以保证评估的客观性?
又如,尽管事先评估可以起到提高决策科学性的作用,但事后监管仍不可偏废。根据《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如果项目支出出现大的差错,将通过“减少预算”或“收回预算”的方式问责。造成什么样的负面效应是进行问责的触发条件?项目如出现重大失误能否问责到人?如何鉴别人为失误和不可抗力损失?
从打造监管机制化角度考量,目前的预算效率监管,无论从内容充实、机制衔接还是权利给授等方面,都还有不少“待建项目”。这事关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也事关今后在全市范围内落实能否顺畅。
政府的钱袋子就是全民的钱袋子,需要动真格的监管,而动真格的监管,一定是建立在细密的机制框架中才更少人为干扰,才更有力量。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原标题:政府花钱效率高低关键在能否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