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编创了我国第九套广播体操,但市场却出现了多个版本。为此,与国家体育总局签订了独家出版合同的权利人将其他发行广播操的出版社、传播公司及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元。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是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他们起诉要求被告方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49万余元,合理支出费用1.7万余元。
法庭上,北京图书大厦答辩称,涉案产品是正规的出版物,大厦有正规合法的进货渠道,也进行了严格审查。接到法院传票后,已将相关产品下架,不应承担责任。
广东音像出版社、广东豪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则否认他们发行的广播操光盘是盗版,认为第九套广播体操作为一种健身方法,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他们出版发行的广播体操是委托北京一家音像公司另行找人录制的,并非是原告获得授权的国家体育总局录制的版本,没有侵害原告的录音录像制作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广播体操版权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