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当天,法官将“社区审判庭”设在香椿树下。本报通讯员郭海丽摄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楼房外的一棵香椿树长高到二层,二层的白某认为香椿树过高,影响自家采光、通风和安全,于是将一层的邻居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将香椿树砍掉。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近日在天通苑社区公开审理了此案,引来不少旁听的社区群众。
业主白某2002年起住在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小区某号楼201室,房子是东西向六层小楼的第二层。赵某2005年搬家到该楼的101室。赵某搬来前,原101室住户在自家窗外种植了一棵香椿树,和楼房距离约3米。随着年头增长,香椿树逐渐长高,现在已经长至二层楼高。
白某起诉称,香椿树已经严重影响自家的采光、通风及安全。赵某家一直对香椿树进行浇水、剪枝等管理工作,并采摘香椿叶,因此,赵某应当移除香椿树。
开庭当天,法官将“社区审判庭”设在了香椿树下,临时法庭由三张桌子和桌牌组成,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参与庭审。
庭上赵某辩称,2005年,他和妻子与原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现在居住的101室。楼前的香椿树是原住户种的,和自己无关,他买了房但并没有买树,因此移除树木应当找物业部门而不是自己。同时,物业公司已经对这件事进行了调解,迟迟没有解决是因为白某不执行调解结果,而非自己的原因。
赵某和妻子称,白某家也在楼前靠近赵家的绿地上种植了两棵香椿树。如果砍掉长高的香椿树,那么在楼前绿地私自种植的树木应当一并砍掉。据了解,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原标题:香椿树挡光法官树下开庭定去留)